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资料图】
南昌37岁男子辛某
是一名枪支“发烧友”
沉溺于“学习”枪支组装、改装技能
宅在家里搞“研究”
自制起了“手枪”和“仿秃鹰”气枪
为了能让自制枪支
做到“一发即中”
他甚至还通过网购
给自制枪做起了“子弹”
自制铅弹773枚
……
刚刚
记者获悉
辛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制造枪弹罪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通过线索研判,发现辖区某小区内有一男子疑似在网上购买枪支配件,进行线下组装。经民警进一步缜密侦查,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和窝藏疑似枪支的住所,经过耐心蹲守,终于在犯罪嫌疑人辛某的住所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两把疑似枪支及大量配件。
“辛某因一直喜好枪支,他通过网络购买枪支配件材料,自行加工、组装仿制枪支及弹药的。”东湖刑侦大队民警李开放介绍,辛某是位枪支爱好者。他经常在网络上浏览枪支组装视频。今年以来,他通过网络购买了组装枪支的配件并私自进行改装,成功组装仿制手枪、“仿秃鹰”气枪各一把,同时还网购了用于自制枪支弹药的铁锤、模具、切刀等工具和磨具以自制铅弹。
民警介绍,辛某家境殷实,他在自制枪支期间颇有“保密”意识——平时躲在自家的厕所里,辛某通过手工敲打、打磨,将网购的铝条自制了大量可击发铅弹,直到公安机关上门搜检,家中私存的自制铅弹还有773枚。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经司法鉴定,辛某自制的两支气动力枪支的枪口比动能均已超过公安部枪支认定标准1.8焦耳每平方厘米。目前,辛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制造枪弹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南昌警方提醒,枪支、弹药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我国具有十分严格的管制管理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值班编辑:陈杰
值班主任:范俊杰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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